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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外地工作、流动作业、学习、探亲连续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人员应在原单位办理驻外手续。
办理程序为:
申请核发《专用病历》——当地选医院——入院时报告单位——提供报销材料按季度寄回——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程序:
(一)驻外人员持《专用病历》在本人选定的医院就诊时,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在入院3日内向其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于3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登记。
(二)驻外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
1、符合《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种目录》的住院治疗费用 报销时需提供提供:
(1)病案首页
(2)长期临时医嘱单
(3)医疗费用明细单(或治疗费分解单)
(4)病历复印件
(5)有效费用票据
按季度寄回原单位,由单位汇总,统一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患者病情,按照该病病种在西安市当年的平均费用标准,给予定额报销。
2、门诊特殊项目的费用:
(1)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11个项目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
3、门诊紧急抢救危重者的费用 由本人提供
(1)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
(2)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单、有效费用票据
按季度寄回原单位,由单位汇总,统一报西安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西安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如未办理长期驻外手续,临时驻外人员即未办理驻外手续的职工或退休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就医时,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入院时通知单位经办人,出院后要按报送资料内容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交本单位经办人上报。
需要提供的材料:
(1)、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2)、本次所住院的住院病案首页
(3)、长期医嘱复印件
(4)、临时医嘱复印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本次住院的住院费用票据
(7)、所住院医务科出具的医院级别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
(8)、单位出具职工异地就医的情况说明
(9)、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填写《西安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报销资料汇总表》
相关阅读:门诊报销范围及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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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办的医保,如何办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于2015年7月4日发布于西安社保查询网www.xatao029.com【问题反馈、网站纠错或给牛哞哞博客投稿请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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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门诊紧急抢救报销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抢救发票原件;3.住院挂账发票(如急救后转住院需提供)复印件;4.抢救病历(全套)复印件;5.抢救费用清单(药品、治疗、检查单价医院盖章);6.发票明细卡;7、医院级别证明(异地就医需提供)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单位经办人交单位所属医保中心由相关科室按照职工报销政策给予审核
依据市人社发【2015】268号文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2016年退休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或连续)应达到10年,2017年以后每年增加1年实际缴费年限,至2021年达到15年为止。
费用报销:临时赴外人员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先由参保居民个人垫付,出院后凭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纪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就诊医院级别证明及住院票据、《居民医保证》等有关材料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整理汇总后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确认后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