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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存档人员:
根据《2023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2023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范围
(一)人事档案在我中心托管,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参评人员仅能选择一个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多重申报。
具体细则请参照下方评审通知相关要求:
初级职称评审:
http://xahrss.xa.gov.cn/ztzl/rczxzl/qb/64e6b383f8fd1c1a7037742d.html
中级职称评审:
http://xahrss.xa.gov.cn/ztzl/rczxzl/qb/64e6b4d9f8fd1c1a70377499.html
申报路径
(一)初级职称评审
第一步: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属的实际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步: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经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至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逐级审核。
(二)中级职称评审
第一步: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需按照评审通知及网页提示准备相关电子材料后报送至单位账户。
第二步:用人单位通过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经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其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逐级审核。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网址为:
http://1.85.55.147:7221/zcsb
特别注意
若用人单位未曾创建过单位账号,用人单位需向本单位工商注册属地区(县)人社部门申请创建账号。已申请过账号的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已有账号,单位账号具有唯一性。
评审要求及具体细则
1.初级评审通知
2.中级评审通知
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