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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失业保险
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二)领取期限
(三)发放标准
西安市2022年发放标准为:1755元/月
(四)停发情形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
(五)申领流程
参保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起发放。
线下——柜台办理:失业人员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线上——网上办理渠道:
1、“西安人社通”APP(安卓版)
2、“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
3、“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xahrss.xa.gov.cn:8615/(仅限电脑端登录)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二、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一)申领条件
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领取期限
(三)发放标准
西安市2022年发放标准为:1755元/月
(四)申领流程
参保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起发放。
线下——柜台办理:失业人员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线上——网上办理渠道:
1、“西安人社通”APP(安卓版)
2、“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
3、“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xahrss.xa.gov.cn:8615/(仅限电脑端登录)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三、失业补助金
(一)申领条件
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2021年符合条件尚未领取且仍处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2021年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
(二)领取期限
失业补助金每人累计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发放标准
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不足 1 年的按 50%发放。
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四)停发情形
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停发。
(五)申领流程
参保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起发放。
线下——柜台办理:失业人员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线上——网上办理渠道:
1、“西安人社通”APP(安卓版)
2、“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
3、“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xahrss.xa.gov.cn:8615/(仅限电脑端登录)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四、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一)申领条件
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按农民工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失业状态。
2021年符合条件尚未领取且仍处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2021年规定审核并发放待遇。
(二)领取期限
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过2个月,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三)发放标准
按西安市低保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四)停发情形
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停发。
(五)申领流程
参保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线下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次月起发放。
线下——柜台办理:失业人员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线上——网上办理渠道:
1、“西安人社通”APP(安卓版)
2、“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
3、“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4、“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xahrss.xa.gov.cn:8615/(仅限电脑端登录)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五、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已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需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发放标准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三)申请流程
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参保职工,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传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生成的电子文件),填写相关信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审批实行“同城通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参保职工按照方便就近原则,自主选择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批部门,提出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失业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生育补助费
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申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柜台办理:
1、《西安市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申请表》原件;
2、《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卡》;
3、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领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复印件。
八、创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一次性发放2000元/人创业补贴。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申领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柜台办理:
1、《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原件;
2、《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卡》复印件;
3、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合伙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经营的还需提供合伙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九、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柜台办理:
1、《西安市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支付申请表》原件;
2、《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卡》;
3、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销户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
4、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申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盖章);
5、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被赡养人无经济来源的有关单位证明原件(盖章);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复印件;
7、申领人与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