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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提取
提取申请人范围 租房职工本人 提取金额
1.租住普通商品房的,提取金额为每年每人18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和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最近1年实际房租支出;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最低需留存三个月缴存额,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账户须留足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
提取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1)提取申请人为本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2)提取申请人承租人的配偶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关系证明材料;(3)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提取手续的,应同时提供提取受托人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2.业务证明材料:(1)承租西安市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住房合同、租金缴纳票据。(2)承租西安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已婚职工提供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单身职工提供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单身声明。 提取申请时限及次数 1.每年不可与其他住房消费类事项重复提取,两次租房提取申请须间隔12个月以上;2.自无房证明开具或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1次。 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二楼
省中心提取业务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至12:00,13:30至17:00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在西安地区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提取)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21:53 | 来源:西安社保查询网 | 阅读量:103